烟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前三季度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4.4%
发布时间:2019-05-28 09:31来源: 网络整理“市区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大幅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4%,同比增加8.6个百分点;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这一组组数字构成了烟台市前三季度环保答卷。
今年以来,烟台市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打好综合整治组合拳
前三季度,烟台市围绕大气污染、重点流域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打好综合整治组合拳,确保整治落实见效。
截至目前,全市6012家“散乱污”企业和3198台燃煤小锅炉淘汰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和销号。通过强化月调度、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一批国际国内先进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在烟台市重点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加快推进PM2.5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成效显著。截至9月底,全市列入《山东省落实实施方案一期行动计划(2016-2018年)》及4个专项行动计划的39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有30个已建成投运,任务完成率达到76.9%。围绕“划、立、治”,科学划定2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芝罘区、福山区等8个县市区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截至9月底,全市4353个分散式农村饮水工程的基础环境状况及水质监测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共排查出各类水源地环境隐患278个,截至9月15日,共有212个问题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76.3%。扎实推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66个入海排污口和59条入海河流进行逐一核实,完成3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问题整改,对43条入海河流明确水质目标和达标年限,逐步开展入海断面水质监测。前三季度,全市近岸海域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所占比例达到85%以上。
此外,烟台市深入开展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选取部分矿区、农田、蔬菜种植基地、饮用水源地周边及畜禽养殖场周边布设65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例行监测,土壤环境总体较好。强化对全市涉危废企业整治考核,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16个,在建7个。
提升部门联动强化执法
今年以来,烟台市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入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将全市1500多家排污单位纳入随机检查名录库,将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录入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系统,每季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排污单位,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严厉查处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至9月份,全市依法对1288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罚,罚款5300余万元,其中,责令9家企业限产停产,对6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1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涉嫌犯罪案件13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为积极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和农业局等32个部门单位,起草了《烟台市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于9月25日正式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目前,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组建烟台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全面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为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从9月底开始,市政府成立了12个市级环保督察组,进驻各县市区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共查看900余处现场,查处问题300余个。截至9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烟台市881件信访件,已整改销号86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涉及烟台的27个问题,已有9项达到整改标准,6项完成销号,其余21项工作正在按序推进。
乡镇空气质量明年考核排名
在前三季度工作基础上,烟台市将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锅炉、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加快推进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年底前建成运行138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9年起对乡镇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有效传导污染防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