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健康 > 生活保健 >

让“保健食品不是药”成为社会共识

发布时间:2019-08-23 17:46来源: 网络整理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20日正式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出的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8月21日经济日报)

  据媒体披露,保健品行业利润可达100%至200%,此乃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经销商花式营销、广告铺天盖地,老人们疯狂购买各种保健品成为都市一景,扰得家庭不得安宁,其中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保健品可以“延年益寿”“包治百病”,在很多药店,药品与保健品并排展示,甚至可用医保卡购买,这些都给老百姓造成了“保健食品等同于药品”的错误“惯性认知”。

  实际上,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也就是说属于食品一类。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一般称之为:膳食补充剂,国内推销模式省略关键的“食”字,未必不是有意为之。假如老人们知道其笃信的“神药”,究其根本不过是有些保健作用但不能治病的“食品”,恐怕就会考虑再三,再不会沉迷其中。由此可见,要求保健品明确标识“保健食品不是药”,乃正本清源的有力举措。

  为了防止一些保健品商家玩弄伎俩,阳奉阴违,《指南》对标识警示用语的时间、位置、面积都有明确要求,同时还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清晰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此举让以往的保健品虚假、夸张的宣传语不攻自破,有釜底抽薪之效。

  多年以来,保健品市场虚火旺盛,乱象纷呈,民众颇有啧言。自2019年1月8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从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到《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再到《指南》的制定及部署,监管部门打出一连串的组合拳,而明令标识“保健食品不是药”,无疑是其中的一记重拳,值得肯定。

  当然,在多年的广告攻势下,国人尤其是老年人迷信保健品非一日之功,整顿保健品市场乱象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及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医疗科学的宣传普及,帮助人们走出养生误区,树立正确的健康生活观念,让保健品、药品各归其位,充分发挥其本有的作用,促进全社会朝着健康中国的目标迈进。(斯涵涵)

[ 责编:王欣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