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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實現歷史性跨越闊步邁向全面小康——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四

发布时间:2019-08-10 02:50来源: 网络整理

原標題:人民生活實現歷史性跨越 闊步邁向全面小康——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四

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改善人民生活,始終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居民消費水平明顯提升,生活質量顯著改善,從溫飽不足邁向全面小康,城鄉居民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出台實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特別是精准扶貧戰略帶動居民收入繼續快速增長,消費水平和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人民生活實現從溫飽不足到邁向全面小康的歷史性跨越,發生的巨大變化舉世矚目

新中國成立70年來,城鄉居民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長,消費水平明顯提高,特別是扶貧開發取得的驕人成績為世界所贊譽。1949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年均實際增長6.1%。1956年我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僅為88.2元,2018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達到19853元,名義增長224.1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28.5倍,年均實際增長5.6%。按照2010年農村貧困標准,1978年末我國農村貧困人口7.7億人,2018年末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至1660萬人,比1978年末減少約7.5億人。

(一)1949-1978年:奮力爭取溫飽。

新中國成立初期,面對戰爭留下的滿目瘡痍,黨和政府帶領人民迅速恢復生產。到“一五”時期結束時,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49年的99.5元增加到1957年的254元,年均實際增長9.1%﹔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44元增加到1957年的73元,年均實際增長3.5%。盡管受到特殊時期的干擾,人民生活水平仍緩慢提升。到197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比1957年名義增長35.4%,年均實際增長0.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元,比1957年名義增長83.1%,年均實際增長2.3%。1978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311元,比1957年名義增長40.2%,年均實際增長1.0%﹔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6元,比1957年名義增長63.7%,年均實際增長1.7%。直至改革開放前,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雖然明顯改善,但總體上仍然處於奮力爭取溫飽的階段。1978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為57.5%和67.7%。按照2010年農村貧困標准,1978年末我國農村貧困人口7.7億人,農村貧困發生率高達97.5%。

(二)1979-1991年:穩定解決溫飽。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全國的推行、城市國營企業自主經營權擴大和一系列收入分配改革措施的出台,城鄉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較改革開放初期都有了明顯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343元增加到1991年的1701元,年均實際增長6.0%﹔人均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311元增加到1991年的1454元,年均實際增長5.5%﹔恩格爾系數從1978年的57.5%下降到1991年的53.8%,下降3.7個百分點。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91年的709元,年均實際增長9.3%﹔人均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116元增加到1991年的620元,年均實際增長7.5%﹔恩格爾系數從1978年的67.7%下降到1991年的57.6%,下降10.1個百分點,大部分農村居民解決了溫飽問題。

(三)1992-2012年:實現總體小康。

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后,我國又掀起了改革開放的新熱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進入新世紀,黨中央、國務院不斷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落實一系列居民增收政策,在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92年的2027元增加到2012年的24127元,年均實際增長8.3%﹔人均消費支出從1992年的1672元增加到2012年的17107元,年均實際增長7.3%﹔恩格爾系數從1992年的53.0%下降到2012年的32.0%,下降21.0個百分點。在農村地區,國家先后出台了減免農業稅、實行糧食直補等一系列惠農措施,大批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為農民增收提供重要支撐。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92年的784元增加到2012年的8389元,年均實際增長6.7%﹔人均消費支出從1992年的659元增加到2012年的6667元,年均實際增長6.9%﹔恩格爾系數從1992年的57.5%下降到2012年的35.9%,下降21.6個百分點。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按照2010年農村貧困標准,2012年末我國農村貧困人口降至9899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降至10.2%。

(四)2013-2018年:邁向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