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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药店禁售保健食品,南通网

发布时间:2019-07-30 21:07来源: 网络整理

今年以来,多地医保部门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多家保健食品企业及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店是保健食品的优质销售渠道,受上述规定影响,上半年销售额不同程度下滑,尤其是药店的销售额下滑幅度较大。

(7月23日《新京报》)

有懒政之嫌

□李英锋

地方医保部门以行政手段或变相以软行政手段来干预医保药店的经营范围,要求医保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颇值得商榷。加强对医保账户的监管是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维护医保参保人权益的应有之义,但是地方医保部门一刀切下架医保药店的保健食品也很不妥当。

对于医保药店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行政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医保药店销售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并未将“不摆放销售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作为医保定点的许可条件。同时,如果医保定点药店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已被涵盖其中)、营业执照,那么,就具备了经营保健食品以及其他相关商品的法定资格。医保部门要求医保药店不摆放或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没有法律依据,超越了法定权限。

对盗刷医保卡等乱象当然需要严管,对与保健食品经营有关的质量安全问题、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商标侵权问题等当然需要严管,但监管部门应该以法为据,按照法定职责,找准问题,靶向监管,精准施策,该查则查,该禁则禁,该放则放,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一刀切地禁止医保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这种做法有懒政之嫌。

就该“一刀切”

□汪昌莲

由于各地对可纳入医保卡购买的非药品缺乏统一规范,再加上缺乏执法依据、处罚过轻等因素,欺诈骗保、套刷等行为成为屡治难愈的痼疾,给医保基金安全埋下隐患。如此语境下,一些地方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也是一种有效措施。

今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消费提示: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可见,既然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就应该禁止在药店销售。相反,如果允许药店卖保健品,会误导公众认为保健品是药品,加剧了保健品市场乱象。

从法律层面看,药店卖保健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欺诈骗保行为。”然而,医保卡套刷现象屡禁不止,药店是始作俑者。从表面上看,消费者是套刷医保资金者;殊不知,诱导、怂恿消费者购买非药品的药店,才是罪魁祸首和最大获利者。换言之,没有药店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有消费者的套刷行为。

可见,针对药店卖保健品,禁令就该“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