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让老年人享幸福生
发布时间:2019-07-19 14:41来源: 网络整理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为让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的安心、静心,舒心,近年来,滁州市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日前,滁州市印发《滁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提出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
消除隐患确保老人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2018年,滁州市146家养老机构实现消防许可全覆盖的目标,全市设有食堂的141个养老机构,109个机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南谯区、来安县结合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还率先在全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但是部分养老机构人员消防意识有待提高,食品安全制度有待完善。
《方案》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针对《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28项指标涉及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中的重大风险隐患,滁州市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列出不合格的养老机构清单及隐患清单,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及专项行动中涉及的消防安全指标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联合采取专门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应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着力培育星级养老机构
根据《方案》要求,滁州市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程,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联合相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评估验收后,公布达标养老机构,督促指导并支持不达标养老机构整治提升。今年年底前,要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全部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目前,滁州市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价,力争在全市培育一家四星或三星级养老机构、每县培育一家二星级养老机构,发挥等级评定示范效应,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方案》要求,市、县两级民政局要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要督促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经常开展“保健”知识宣传,鼓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投诉举报反映“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滁州市将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15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80%以上,确保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建设、综合监管等层面,《方案》均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