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法院执结12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5-17 23:43来源: 网络整理澄迈法院执结12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海南日报金江5月16日电 (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林海宁)近日,澄迈法院成功执结12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将23万多元的执行案款全部兑现。
据了解,2013年,戴某等12人向某公司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约定按期办证。但约定时间过后,该公司未履行合同要求,戴某等人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应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经省一中院调解后,被告依旧不履行,原告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迅速冻结银行存款共计17万余元,并扣划了11万元。剩下的6万余元因为分属不同的银行账户无法实现网上扣划,执行法官又赶到海口不同的开户银行办理扣划手续,经过两天的奔波,全部成功扣划。
随后,澄迈法院召集申请执行人,倾听对于案款如何分配的意见,并当场办理了划款手续。为继续执行剩余的6万元执行款,法官多次做被执行方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不久后该公司主动履行。执行法官迅速将余下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批涉及12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