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领2200万大额罚单:监管严查资金违规进
发布时间:2019-08-14 19:51来源: 网络整理银保监会系统2年来罚没59.41亿元。
监管持续趋严。日前,因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没2223.7万元,为2019年以来银行业罚单的最高值。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与中信银行同领罚单的还有,因未按监管要求对代理营业机构进行考核、劳务派遣工违规担任综合柜员、员工信息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等原因,被罚140万元。
2017年以来,银保监会一直保持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735份,罚没总计59.41亿元,罚没金额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
“上述数字进一步体现了当前银保监会管控的思路,即对于违法违规的信贷做法,必须严惩,这样也可以减少部分银行的违法违规做法和侥幸心理。同时从实际过程看,近期部分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尤其是没有对贷款流向进行审查,部分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都是监管层管控的重点。”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中信银行再遭处罚2200万
银保监会披露,中信银行因13条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33.6677万元、罚款2190万元,合计2223.7万元。
具体来看,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提供报表且逾期未改正;错报、漏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中断事件;信息系统控制存在较大安全漏洞,未做到有效的安全控制等。
另外,中信银行未按企业划型标准将多家企业划分为小微型企业,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银行还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
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显示,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信银行遭到处罚另外的原因,还包括投资同一家银行机构同期非保本理财产品采用风险权重不一致;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签订可提前赎回协议,未准确计量风险加权资产;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
今年以来,这已不是中信银行第一次收到处罚了。单单7月份,中信银行就收到3张罚单。7月15日,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95万元,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多位人士受到警告和罚款。7月9日,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由于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违规向固定资产项目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被罚60万元。7月5日,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因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受到40万元罚款。
2年罚没近60亿元
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银保监会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保障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735份,罚没总计59.41亿元,罚没金额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
其中,银行业监管领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888份。处罚机构443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305人次,作出警告3421家(人)次,罚没合计54.88亿元,责令停业整顿1家,取消任职资格450人次,禁止从业365人。保险业监管领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847份,处罚机构2127家次,处罚责任人员3105人次,作出警告3982家(人)次,罚没合计4.53亿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81家次,限制业务范围1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10家,撤销任职资格74人次,禁止从业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