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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开闸放量与调控并齐 网友:海口将拉开降温

发布时间:2019-06-24 23:47来源: 网络整理

放宽落户并不等于要放松房地产调控。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都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动摇,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此前的这个表态,,说清了中央放宽落户与房地产调控之间的关系。

放宽城市落户并不是为了炒高房价,这是中央明确释放的信号。4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再次为楼市定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政策对于房地产的调控未变,不过,有一个信息点不可忽视,那就是,今年以来,中央连续发文要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在户籍制度迎来大变革的同时,城市发展尤其是都市圈、城市群的成长中,哪些城市有发展前景,又将产生什么样的机会?

    放宽放开城市落户限制意味着什么

其实,放开城市落户限制早已不是新鲜词了,而是近年来的一个高频词。

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开启的标志性文件,应该是国务院2014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走的是打通二元户籍制路线,提高城镇化质量。因为此前的改革一直走的也是放宽路线,但学界认为,城镇化率质量不高,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是一个关键指标。

201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推动一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将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要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要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到如今,留给这个目标完成的时间已开始显得紧迫起来。今年以来,国家政策频出,城镇化已开始提速,或者说进入倒计时。

例如,今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

而这与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下称《任务》)才隔了一个月。《任务》明确了相关城市放宽落户的具体要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今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同日,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表示,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国家频提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尤其是放开大城市的落户限制,是目前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数据显示,截至2018底,仍有2.26亿农业转移人口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将这部分人群的现状称为“半城市化”。

    都市圈、城市群崛起

在目前小城市户籍已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吸引力不够的情况下,放开大城市户籍显得尤为重要。陈亚军说,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光靠小城镇、小城市其实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虽然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鼓励发展中小城市,但实际上人口一直在往大城市走,现在学界更倾向于走发展大都市圈的道路。毕竟大型都市在经济资源的集聚、效率和节约发展等方面更具优势。近年来,国家中心城市、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也彰显着国家要将中心大城市引领作用发挥到最大的决心。

牛凤瑞认为,突出中心城市的带动引领作用,更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和城市化发展规律。城市规模与辐射带动能力成正比。应该通过支持一些核心重点城市率先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