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定调:以后租房也能落户 99%城市有望放宽
发布时间:2019-06-20 17:41来源: 网络整理上周刚刚参加完集体相亲活动的青年小吴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感慨:“能力、颜值现在都成了浮云,只要有了户口,似乎就已经站在了相亲‘鄙视链’的顶端。”
小吴的感慨也许不一定具有那么普遍的代表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对许多在大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户口对自己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可喜的是,近年来,除了北京等极少数特大型城市以外,国家连续颁布的多项政策,正推动未来落户城市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将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重点人群落户门槛再降低
在1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孟玮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后期,从国际比较看,2017年,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城镇化率为65.45%,高收入国家平均城镇化率为81.53%,同期我国城镇化率为58.52%,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7个百分点,但与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比,低了近7个百分点,与高收入国家差距更大,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围绕新型城镇化迈向高质量发展,孟玮介绍,首先将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这意味着落户门槛进一步降低和完善。“除了过去的集体户口以外,公共户口有望成为接纳新落户群体的又一创新形式。”
陈秋霖认为,降低城市落户门槛,一方面有助于把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留在城市,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从整个人口结构的变化来看,有些城市劳动力、人才是不足的,老龄化迅速发展导致年轻劳动力、人才的缺乏,所以,放宽落户条件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户籍制度改革和落户门槛降低,让哪一类人群更容易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呢?
对此,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表示,受益最大的群体应该是目前在城市务工的人员。“政策提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对这类群体而言意义十分重大,而且随着政策落实和推进,未来可能农民工这个概念都有可能会成为历史。”
陈秋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目前来看,政策带来的红利对大学生和城市务工人员的匹配度更加高一些。“中大型城市对这类群体的需求度更高。而高端人才,更有可能会流向特大城市。”
99%城市有望放宽落户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为配合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近年来,国家在落户政策上频繁加码。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年还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
2018年,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