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要公示、业者须实名登记 18家在厦房产
发布时间:2019-06-11 21:27来源: 网络整理
-个别房产中介机构存在未按照要求公示信息、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
厦门网讯 (文/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图/陈立新) 昨日起,18家在厦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为2%。对在抽查中发现的违规机构及从业人员,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市住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月3日,市住房局下发相关通知,正式开展2019年上半年厦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次检查,不管是执法人员,还是被检查机构,均是随机抽取。市住房局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了一批执法人员;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抽调相关人员配合检查。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其中一支检查小组检查了5家企业,分别是厦门闽盛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厦门邻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吉荣欣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厦门中盈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老管家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内容主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各门店公示、年报、档案保管、业务台账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挂牌上岗等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交易结算资金划转行为,违反规定提供经纪服务行为,合同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检查中发现,厦门吉荣欣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合同范本公示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其他机构在“服务收费价目表”“业务流程”等方面做了公示,但是在从业人员公示、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胸牌制作,存量房网签等方面做得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导,鼓励张贴“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提示书”,并表示将不定期“回头看”。
据了解,此次双随机检查工作,将作为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和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对在抽查中发现的违规机构及从业人员,市住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