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城区18个小区1642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租售!
发布时间:2019-06-09 09:07来源: 网络整理6月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黑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工作将于6月10日正式启动。届时,将有和谐名苑、阳光家园等18个小区共计1642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售)。
那么,住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入住呢?
一类是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二类是现已是轮候家庭,按轮候先后时间和年龄大小排序,经审核确无其他住房,具备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困难家庭。对空置廉租房享有配售(租)权利,下列人员优先:一是70岁以上老人(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二是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三是伤残军人、烈士遗属。
申请者可于2019年6月10日——2019年9月10日,到黑河市住建局一楼提交申请材料。
请阅读《黑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售方案》
黑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售方案
黑市建字【2019】54号
为做好黑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工作,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发挥资本在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等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建设等部门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4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全会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方式筹措、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二、主要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状况的作用,以售为主、以租为辅、租购并举,切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配置率,努力实现精准保障,增强群众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获得感。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优先、租者优先
充分尊重保障对象意愿,自愿选择租、购方式。实施先租后买,租者优先的原则。
(二)让利于民、公平合理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住房进行评估作价。同时充分考虑购买对象家庭收入少、经济条件困难等因素。
加大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形式宣传,让百姓了解相关政策。配售方式、结果全程公开。有配售意向的申请人,应在充分理解配售政策的基础上,自愿填报申请书。
(三)完善管理、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