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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已定!五大要点提醒考编的你!

发布时间:2020-03-14 14:21来源: 网络整理

  事业单位改革是党的十七大便已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内容。2011年3月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1年4月初,由中央统一部署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

 

  其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目前,进度快的如辽宁等省市,已经完成改革,撤销事业人员编制1.6万个。部分省市在2019年底前完成,其余的将在2020年底前兑现。所以,2020年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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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1:事业单位为何改革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要点2: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要点3:事业单位改革主管机构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明确,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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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4:事业单位改革后的人员去向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

 

  国家已明确: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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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5: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六大变化

 

  1. 编制变化

 

  通过改革,使编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打破铁饭碗的陈旧体制,提高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能够避免同工不同酬的尴尬。

 

  2. 职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