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限量刑说
发布时间:2020-02-26 23:50来源: 网络整理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军队文职考试网【2020年浙江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限量刑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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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说理
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量刑理由主要包括:
(1)已经查明的量刑事实及其对量刑的作用。
(2)是否采纳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表的量刑建议、意见的理由;
(3)人民法院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二、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的量刑
对于开庭审理的二审、再审案件的量刑活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规范量刑意见》进行。对于不开庭审理的二审、再审案件,审判人员在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时,应当注意审查量刑事实和证据。
【真题】
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70题)(AC)
A.检察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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