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1-02 21:28来源: 网络整理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就读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专业说明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海洋生物方向)、生物技术专业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按类招生专业入学后按学校规定时间确定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7日-1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20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专业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网站(zsjy.shou.edu.cn)选择测试时间。(测试时间:2月29日、3月1日,共4个考试时段;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详见准考证)。
(3)2月29日、3月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类)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类)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按《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9〕54号)文件规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