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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8 11:07来源: 网络整理

(一)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设在陕西师范大学,笔试设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公费师范在校生报考)和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非公费师范在校生报考)。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三)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陆(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陆(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月9日8:00至12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0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

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修改后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1月9日8:00至14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