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洋河新区招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26 19:20来源: 网络整理2019年江苏宿迁洋河新区招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402室。报名时间:2019年12月 25日-2020年1月1日。笔试内容: 公文写作。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开招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文字材料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服从安排,吃苦耐劳(长期加班,适合男性),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具备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或在市级以上重点刊物、新闻媒体上发表文章、作品2篇以上;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市级以上重点刊物、新闻媒体上发表文章、作品5篇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6.自2019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和宿迁市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文字工作经历(提供单位证明)或发表文章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2019年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文字材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及复印件至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402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 25日-2020年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洋河新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党政办公室(0527-82668111)联系。
4.报名费用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