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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相关政

发布时间:2019-05-24 11:20来源: 网络整理

  答: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方式上进一步完善,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主观题考试以计算机化考试为主。

  2.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有什么要求吗?

  答: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以下两类情形:

  一是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180分)的,应试人员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可在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是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也可只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3.问: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可以报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的,不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4.问: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因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未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能否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如其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考。

  5.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如何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 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如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客观题考试成绩不享受放宽。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6.问: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学历认证,有什么要求?

  答: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报考时需要作出承诺,并在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7.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如何选择报考地?

  答: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报考地,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户籍在放宽地区人员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以到非放宽地区报考。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8.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