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考试 >

全国法院四年判决 考试类犯罪3724人

发布时间:2019-12-19 01:05来源: 网络整理

  据介绍,《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其中,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951件、2251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刑事案件117件、205人,代替考试刑事案件666件、1268人。

  自《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案件5000余起,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上万名,查获涉案考生十万余名,收缴考试作弊器材50万余台(套),捣毁考试作弊器材生产线100余条,当前组织考试作弊犯罪主要呈现出“利益链条化凸显”“技术对抗性增强”“工具专业化程度提高”三个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