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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

发布时间:2019-12-13 17:02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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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备考会计考试,云南中公教育会不断为大家送上备考资料。今日为大家带来的是:2020年云南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大家记得学习哦!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2.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房地分离原则”)

“房地合一”的特殊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存货)。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

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3.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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