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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重点(宪法学)

发布时间:2019-12-12 17:03来源: 网络整理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事业单位考试重点(宪法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宪法之中规定了国体、政体、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宪法的考察自2018年年底以来都是海南事业单位的重点所在,考察比重也在上升,但其考察题目较为简单,考试常为讲义原文考察,一般情况之下基本不会涉及较深内容。考察一般是基本的常识理解,常考点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国家机关之中各个机关的职权对比。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最为经典性的表述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尊重宗教自由前提是在法律允许,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4、人身自由权

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诉愿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劳动权——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妇女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以及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例:下列关于公民文化教育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C.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D.文化教育权利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

【答案】D。

【解析】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和继承权除外)、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有在一定条件下一发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的义务。

(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为了保障公民上述自由权利的实现,宪法第47条规定:“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权利体系一般指由法律权利分类所构成的体系。法律权利从不同的角度可进行不同的分类。依照权利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身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五个基本方面。故本题答案为D。

(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1.所有制经济形式

我国所有制经济形式包括:

(1)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

(2)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3)混合所有制经济

2.财产权制度

(1)公共财产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专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2)私有财产权

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例:下列选项中不专属国家所有的:

A.矿藏

B.水流

C.森林

D.海洋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