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枣庄考点)
发布时间:2019-12-06 06:09来源: 网络整理各区(市)卫健局、枣矿集团生活卫生中心、委直各单位、各学校:
为确保我市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9〕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1号)要求,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划分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时 间 区(市)
12月16日-17日 薛城区、山亭区
12月18日-19日 滕州市、枣矿集团、台儿庄区
12月20日 市中区、峄城区
2.现场确认地点:枣庄市新城民生路与和谐路中间体育场北,枣庄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乘车路线:新城区乘108路到文体中心东门、文体中心南门、文体中心西门。乘坐BRT可以在龟山公园站换乘108路,也可在凤鸣湖站下车步行至凤鸣湖东站乘坐108路。其他换乘路线请登录“枣庄掌上公交”或拨打3329111咨询公交线路信息)
3.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非应届毕业生:
①网上预报名完成后打印的《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盖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部门公章,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非枣庄地区的不予受理报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或实习报告复印件。
持二年制专科毕业证书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中专学籍档案原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和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外省中专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及相关学籍档案、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或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及相关学籍档案。
⑵应届毕业生:
①网上预报名完成后打印的《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由考务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的考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
④有教育部门印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⑤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毕业时间等)。
⑥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还须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转专业证明和个人学籍信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
第③-⑥项由学校统一出具,第③-⑤项考生名单顺序应一致,以便考点、考区审核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A4纸打印。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请于12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枣庄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
注:经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以上各类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三)缴费程序及标准。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每人每科61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2月23日(每天23:00至次日凌晨1: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不支持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请务必再次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缴费状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2020年4月28日-5月18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5月16日—1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
考试日期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5月16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17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18日 第五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