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51人考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9-12-02 18:54来源: 网络整理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报名资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23-86966188)。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社会人员还须上传: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人员还须上传:在高港区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0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用到)。
时间:2019年12月27日—28日。
网址:泰州教育网()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0523-86966188)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应知应会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人员还须提供在高港区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