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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3 09:49来源: 网络整理

  沪教考院高招〔2019〕30号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严格按照市教委(沪教委学〔2019〕43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报名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确保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考试”)、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中高职贯通。

  一、报名条件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

  时间:10月28日-31日 每天8:00-21:00

  11月1日 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 43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组织方式:本市应届高中和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其他考生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拟参加2020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文化招生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相应专业校考的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仅用于2020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考。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选择报考所在区时,按不同类别进行选择: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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