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2 15:18来源: 网络整理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卫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良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4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4.截止2019年10月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江苏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东附楼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网址: );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4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已在本市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30);改报名地点: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717室(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20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9年11月21日(14:30~17:00)到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717室(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适岗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2019年11月23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