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676人)
发布时间:2019-10-28 21:23来源: 网络整理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单位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前进行体能测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达不到5倍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对体能测评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定向、委培、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联办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③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④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⑤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 6 * GB3 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职位审核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的程序、标准、题本由省统一确定,面试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专业能力测试按省要求组织实施;其他职位按要求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六、公示和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