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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面向吉林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11:44来源: 网络整理

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适应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吉林省决定面向吉林大学开展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位

详见《吉林省面向吉林大学招录2020届选调生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除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服务基层的信念,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有扎根吉林、建设吉林、服务吉林的坚定信心。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一般为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生的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5.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生一般应同时符合下列前3项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选调高校担任学生干部(含学校承认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学习成绩优异,在选调高校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选调;与选调部门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1.选调生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选调程序后,根据招录职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生报到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在选调单位入职工作,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入职前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比照选调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

3.选调生在选调单位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博士、硕士选调生到乡镇(街道)或者选调单位对口的县级部门担任副职,期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本科选调生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4.选调生经录用后,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选调单位和挂职单位分别安排专人“传、帮、带”,发挥“导师”作用。基层锻炼期内被评为优秀、期满后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择优选派到市(州)、县(市、区)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5.选调生给予安家补助和偿还助学贷款,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5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

6.免除选调生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7.对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20年12月31日。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在上述选调政策基础上,吉林市、梅河口市(扩权强县试点市)招录的选调生同时享受市、县优惠政策:

吉林市:①签订5年服务协议,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一管理。②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入职3年内,提供人才公寓,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期内逐年发放;与吉林省签订省校合作框架协议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签订10年服务协议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20万元。

梅河口市(县级市):①博士研究生,5年服务期内生活补贴15万元,住房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共28.6万元。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逐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在服务期满后凭本人在梅河口市的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下同)。②硕士研究生,5年服务期内生活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共23.6万元。③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有意愿选调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认真阅读此公告,确定自己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位,填写《吉林省2020届选调生推荐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14:00前按选调计划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