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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2019-10-18 09:04来源: 网络整理

今日(10月17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考核方式。

根据《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初中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自2018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试行,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具体考试时间与方式细则以市中招办当年具体通知为准。命题方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行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市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按照考试可操作性、公平性等原则,按学科分别命制音乐、美术考试试题。

具体来说,音乐科目考试的测试内容为音乐学科的4个领域(“感受与欣赏” “表现” “创造” “音乐与相关文化”),考查常识、欣赏、表现三个维度,统一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音乐常识与欣赏占总成绩70%,表现占总成绩30%;美术科目的测试内容为美术学科的4个学习领域(“欣赏·评述” “造型·表现” “设计·应用” “综合·探索”),主要考查基础知识、欣赏评述、基本技能三个维度,其中,基础知识与欣赏评述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占总成绩70%;基本技能通过纸笔绘画的方式进行手绘创作考核,占总成绩30%。因病、残患有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音乐科目考试;因病、残患有视力障碍或双手残疾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美术科目考试。

全媒体记者 张理萌 覃志杰 通讯员 莞教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