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10月21日报名
发布时间:2019-10-18 00:24来源: 网络整理河北新闻网10月17日讯(记者桑珊)今天,记者从河北教育考试院获悉,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进行。
图为高职院校学生。资料片。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招生主要面向符合河北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体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执行。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统一高考、高职单招、高职扩招第一阶段考试、高职扩招面向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等)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专项报名。参加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报名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
据了解,承担第二阶段专项考试和培养任务的学校以优质公办高职院校为主,共计25所。招生专业按照“社会急需、适合培养、易于就业”的原则,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招生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第二阶段专项考试继续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教学管理方面,第二阶段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报到。教学安排上,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录取后,可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实行弹性学制。通过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单招等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