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考试经济学类备考资料:纳税期限
发布时间:2019-09-27 18:57来源: 网络整理【导语】:2019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已进入尾声,为助力各位考生做好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准备,山东中公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军队文职备考资料:纳税期限,供大家参考。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 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