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增加,熟记新政策至
发布时间:2019-09-27 06:02来源: 网络整理在职称体系大变革的时代,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势必将有所提高,以求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论是小规模免增值税,还是增值税率降率、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个税改革、会计准则等在2019年都有新的政策变化,政策年年变今年特别多!
这意味着: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又将大变!考试难度继续递增,想必大家很关注2020年初级考试变化,小编整理了2019年颁布的财务新政,方便大家提前备考!
1.不动产不再分批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2.保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国内车票可抵扣增值税
4月1日起,无需认证即可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5.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6.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仍可转小规模
今年底之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前提是必须符合条件才可以。
条件: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7.车辆购置税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车辆购置税主要改动如下:
1.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辆免税。
2.私人购车按发票金额交税。(原为按照官方指导价)
3.退车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
从16%-10%调整为13%-9%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9.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分类更明确
1.因已丧失功能或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
2.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10.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升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