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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法检考试:湖州市全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5 14:02来源: 网络整理

2.报名地点:各招录法院(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市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后前往各招录法院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10月14日—10月15日。各招录法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全市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0月17日—10月18日,地点在各招录法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各招录法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各招录法院按照市法院的安排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各法院门户网站及湖州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各招录法院自行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各招录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湖州人才网、各招录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各招录法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各招录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法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各招录法院商同当地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