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考试 >

2019年南通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章(三)

发布时间:2019-08-15 18:07来源: 网络整理

  2019年南通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章(三)已公布,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启东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世纪大道1288号,市行政中心主楼11层1121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三)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三)》。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测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镇、园区、街道录用的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本简章发布之日)。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4)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本人如实填写《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所在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

 

  2.资格审查。由启东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启东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世纪大道1288号,市行政中心主楼11层1121室)。

 

  (二)综合测试

 

  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得出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其中岗位3需加试文字能力。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确定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