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19-08-03 13:27来源: 网络整理(一)过程性考核。
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各生源学校要建立过程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信、可用;要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生源学校须将本校参加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电子档案数据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过程性评价的使用方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二)录取规则。
为保证录取质量,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专业内平行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评价电子档案数据,招生院校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投档范围内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招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考生报名时,首先填报专业志愿,我厅依据退役士兵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按照40%的录取比例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考试前考生再据此填报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实行专业内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免试政策。
1.免试入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2.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与获奖项目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并将专业综合课计为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