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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6人)

发布时间:2019-08-03 10:23来源: 网络整理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核)聘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均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即198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附件1岗位:荣昌区教育委员会(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96号),咨询电话:023-46773691。

附件2岗位: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荣昌区昌大道中段75号),咨询电话:023-46773431。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3)(附件2岗位报名考生请到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除《报名登记表》和照片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事项》(附件4),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他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当场即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