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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17 22:50来源: 网络整理

2017年10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开设本科、专科学历层次共37个专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可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条件


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地招考办不得予以确认,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改人员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一)汽车运用工程(本科)、交通土建工程(本科)、 工程造价管理(本科)、土木工程(本科)专业是高职高专院校衔接自考本科(简称“专本衔接”)试点专业。其中汽车运用工程(本科)和交通土建工程(本科)面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工程造价管理(本科)和土木工程(本科)专业,面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是中职学校衔接自学考试专科(简称“中接专”)试点专业,面向西宁世纪学校已注册参加“中接专”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次考试《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1-4门课程(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对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的要求,自2014年上半年起,各地一律不再接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新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五)根据青考办[2016]2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上半年起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基础科段)、公安管理(基础科段)、秘书(专科)、金融(专科)、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中接专”)、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专本衔接”)8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已报考的考生,过渡期为三年,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六)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凡上述范围之外的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七)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方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


(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的具体事宜请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查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