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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18:09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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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嫩江市公安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嫩江市拟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要求男性。

二、选调范围

除嫩江市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外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或经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招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公务员调动规定,服务期限已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选调人员为科员职级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以后出生),选调人员为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同时具有文秘工作经历或能力和从事刑事技术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以后出生)

5、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须在2020年7月26日下午5:00前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考虑疫情因素,此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jgwyzl@163.com。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嫩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自荐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等情况;

6、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符合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此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通过考试人数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中共党员,或父母、爱人在嫩江市工作、生活的人员优先考虑),组织部门将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对选调人员档案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在嫩江电视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一经录用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优惠政策

1、被选调的人员如配偶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并要求随同调动的,嫩江市将予以接收,根据其配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工作。

2、选调人员学历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嫩江市人才引进办法》(嫩市发【2020】4号)规定,给予20万元补贴。

六、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