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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2名大四学生因作弊开除学籍 考试前已获得

发布时间:2020-07-21 12:45来源: 网络整理

  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区一份处分决定引起网友热议。文件称,该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四学生杨某,在两门考试中找黄某某替考,两人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网传杨某考试前已获得某互联网公司offer,在深圳实习。网友感叹:“处罚是不是太重了?”7月20日,该学院告诉记者 ,此事学院是根据学校文件执行,文件已交给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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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给予强奸犯留校察看处分引争议

  7月20日晚间,来自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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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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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社交网络上还流传着其它相关的截图称,努XX系学生干部,其所在学院考虑其系初犯,且有强烈的悔恨意识,来自民族贫困地区,且是今年的毕业生,“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的角度出发,提前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