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2期】寿检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1 13:30来源: 网络整理
【2020年第53期】寿检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本年度期未考试答卷
根据2019年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2019年8月9日我院率先在全市设立首个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室”,并根据寿宁县公安局大部制改革和警区制改革情况,在下党警区延伸设立“下党警区检察室”。通过近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密切了检警关系,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工作室
下党警区检察室
明确职责和定位
结合实际制定了检察室工作职责和值班制度,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增强打击犯罪合力、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为目标,明确了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促进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做到“监督不越位、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
强化提前介入力度
通过员额检察官轮流派驻的方式,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进行引导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完善和固定证据,有效减少案件退查率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降低“案-件比”。其中,2019年我院案件退查率为17%,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为16%,“案-件比”为1:1.33,居于全市最低水平。如董某某等13人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我院指派检察官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在未退回补充侦查、未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况下,于一个月内审查完全部23册卷宗,对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的良好质效。
不断拓展监督线索
通过查阅卷宗、查询警综平台、接受举报控告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和侦查不规范情形。派驻检察室设立以来,我院共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3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针对侦查违法、侦查不规范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3份、口头纠正16件次。
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先后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质量问题,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委托社会调查、提高退补质效等进行沟通和协调,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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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有利于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能力,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办案效率,是一项“双赢、多赢、共赢”的实践创新。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注重提升,全面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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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微信
文案:叶应利、吴凌勇
图片:吴凌勇
制作:吴世纹
原标题:《【2020年第52期】寿检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本年度期末考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