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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06:31来源: 网络整理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时间:6月29日8:00至7月7日18: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报考,可按照有关程序减免考务费用。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分别按照男性、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录用计划数计算各阶段比例),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7月9日9:00至16:00。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7月21日8:00至7月24日18:00。

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市公务员局相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数。监狱、戒毒系统医护类职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视实际报考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7月25日、26日

7月25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7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7月26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级、垂直管理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报考区级及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在区。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8月22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需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情况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进行处理。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其中,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首先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于面试前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可于9月8日8:00起,下载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