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专业考试
发布时间:2020-06-16 13:27来源: 网络整理地点:全国妇联机关办公楼南楼一层第四会议室
具体安排如下:
9:00—10:15 联络部美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联络部港澳台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10:15—11:30 宣传部教育文化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妇女发展部城市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见附件2)一式十份。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3)。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推荐信(见附件4)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推荐信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专业考试
报考联络部美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6月22日上午9:00到全国妇联机关办公楼南楼一层第四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而后参加专业考试,上午9:30笔试、下午13:30口试,考场设在全国妇联机关办公楼南楼603会议室。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和6月24日上午进行。
1. 6月23日
上午:报考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宣传部教育文化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妇女发展部城市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6月24日上午:报考联络部港澳台处、美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全国妇联东门。
乘车路线:地铁1号或5号线东单站B口(东北口)出站后向东走400米至南衣袍胡同,向北走50米路西侧大门。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联络部美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考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及专业考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