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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分考试推迟

发布时间:2020-06-10 12:53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又有考试要延期了,这次关系到很多人!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将推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6月5日消息: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分考试推迟

  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举行

  近日,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了《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2020年9月12-15日。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分考试推迟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 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其他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安排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分考试推迟

  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积极为考生排忧解难。严格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9]7号)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此前,6月份的多个考试进行了调整,你接到通知了吗?

  上半年高校不再举行英语专四、专八考试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分考试推迟

  6月1日,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四、八级考试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以下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2020年上半年不再举行:

  1. 原定于2020年3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2. 原定于2020年3月2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四级考试;

  3. 原定于2020年3月13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四级考试;

  4. 原定于2020年3月20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

  5. 原定于2020年3月2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2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四级考试;

  6. 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

  7. 原定于2020年6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各语种测试组与所有考点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后,将退还各考点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考点收到退费后在本考点院校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相关退费办法附后。

  考生可在所在考点院校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请考生关注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网站(网址:)的信息发布及考点院校的有关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和各考点的理解支持。

  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也发布了相关退费通知。通知指出,各语种测试组与所有考点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后,将退还各考点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考点收到退费后在本考点院校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退费工作将以考点为单位进行,考试报名费会原路退还至相应考点院校,由各考点院校负责及时退还给该考点考生本人。具体信息请考生留意报名所在考点院校的相关通知。

  由于涉及考生人数较多,各语种测试组信息确认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待考试报名费原路退还各考点院校后,考点院校将尽快安排退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