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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应急管理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6 15:31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应急管理部机关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拟录用职位5:1的比例,确定以下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7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蓝信(具体介绍见附件6)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确认函至蓝信,账号为: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并同时传真到010-83933251。

(二)蓝信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应急管理部XX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确认函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7日17:00时前传真至010-83933251或发送扫描件至蓝信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应急管理部人事司进行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4)。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5)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干部一处,邮编100054。请在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回。

五、面试安排

(一)统一面试。采用“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统一面试时间为6月20日(周六),具体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30、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候考室(应急管理部本部办公楼2楼报告厅)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请于6月19日(周五)下午14:00前到应急管理部本部办公楼2楼报告厅报到,持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