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市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编制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5:42来源: 网络整理
昨天,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0泰州市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编制27人笔试公告,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图片来源于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
详细内容如下:
泰州市2020年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优化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泰州市2020年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定于6月20日举行。现将领取笔试通知书和参加笔试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取笔试通知书事项
1.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6月4日-- 6月5日(8:30-12:00,14:00-17:30),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功能厅,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泰路318号。
2.考生须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报到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其中笔试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措施,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领取笔试通知书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领取笔试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须在领取现场认真阅读和签署《泰州市2020年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笔试事项
1.参加笔试时间:6月20日(9:00-11:00),地点: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
2.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后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聘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有湖北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并安排专人专车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视同放弃笔试。笔试报到时发现的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复测体温和流行病学史排查,须要送医处理的,视同放弃笔试。笔试前14天有湖北旅居史而未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须送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采样检测核酸,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
泰州市卫健委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