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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

发布时间:2020-05-25 23:43来源: 网络整理

新华报业网5月24日消息,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复学复课,江苏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

图片来源:江苏省教育厅网站

先来拎重点!

1、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凡已达到开园条件要求且经过验收的幼儿园要尽可能开园,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孩子是否入园。

2、中小学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隔离观察工作。

3、常态化防疫期间,学生及其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原则上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家庭防护工作。

4、各地要加强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管理,遵照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控制难易度,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等级记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5、有些开学时间迟、教育教学时长受到较大影响的中小学学段和年级,可采取多种方式弥补课程教学时间的不足,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江苏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方案》精神,作出统一规定要求。

6、加强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的经常性沟通联系,通过谈心谈话、家长会和家访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与情绪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快乐成长。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财政、金融等部门,重点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

一、精准防控,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

各地各校要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做出贡献。

(一)严格落实学校复学标准。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学校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复学,尽快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各高校要按照开学工作总体要求和备案批复的开学方案适时复学复课,凡已通过防疫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的高校,应做到学校当开尽开、学生应到尽到。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凡已达到开园条件要求且经过验收的幼儿园要尽可能开园,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孩子是否入园。

(二)持续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对照执行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制定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以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制定的高校、中小学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各地各校要强化学校相关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加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食堂、教室等密闭式场所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要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隔离观察工作。常态化防疫期间,学生及其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原则上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家庭防护工作。

(三)着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对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及港澳台师生实行暂不入境返校政策,切实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要对外派师生及时给予适当延期,提供必要支持,并会同国外合作院校、驻外使领馆提供服务保障。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跨境交流活动,对少量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确需入境返校的人员,实行个案审批,并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及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