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
发布时间:2020-05-24 12:32来源: 网络整理河北新闻网讯(郑佳)5月1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10月开考、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以及下半年开考、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停考专业为河北省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注意停考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以免影响毕业。详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专业和课程时,各专业的理论课程安排及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生均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缴费。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具体报名时间,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自考信息系统公告信息;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11月18日17:00后,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