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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开封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3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15:42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0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有9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3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0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0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办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四、考试

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和面试,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定并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应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办法和计分方法由各招聘单位自主制定并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一般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情况,采取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以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