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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发布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

发布时间:2020-05-20 18:16来源: 网络整理

  对于考研部分,了解最新的动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近日中科院发布了《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对该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作出调整。

  《公告》要求,北京地区原实行统招统考的培养单位,原则上直接改为申请-考核制,具体考核时间、要求和方式同上面申请-考核制单位。北京地区培养单位若继续保留统招统考的,须在京外异地(含异地分所、分部或其他研究所、分院等)组织。

  原文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秋季入学博士招生工作进行如下调整和安排:

  1.原实行申请-考核制的京内外各培养单位(研究所或学院,下同),从即日起可启动考核相关工作,具体考核时间、要求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考核(不含北京地区培养单位)、网络远程视频考核、异地现场考核(含异地分所、分部或其他研究所、分院等组织考核)等,针对同一培养单位来源不同地区考生情况也可采取上述不同考核方式的组合。

  按照北京市招考委的要求,北京地区现阶段不宜组织现场考核。因此我校北京地区各申请-考核制培养单位不组织在京现场考核。

  2.北京地区原实行统招统考的培养单位,原则上直接改为申请-考核制,具体考核时间、要求和方式同上面申请-考核制单位。北京地区培养单位若继续保留统招统考的,须在京外异地(含异地分所、分部或其他研究所、分院等)组织。

  京外地区原实行统招统考的培养单位,结合当地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可直接改为申请-考核制方式,也可继续实行统招统考,具体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自主确定。

  3.原实行统招统考现改为申请-考核制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考核制相关规定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通知学生相关事宜及考核组织等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公告。

  4. 京外地区培养单位继续实行统招统考的或北京地区培养单位异地组织统招统考的,统一考试时间安排为:

  外国语:2020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6月14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13日下午和14日上午,具体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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