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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0-05-04 21:25来源: 网络整理

  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2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5月15日24:00。笔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1名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决定委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1名(派遣至经开区相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在经开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电脑、智能手机操作技能,能够使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外露纹身;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0版)(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部分岗位无笔试,请考生参考《岗位简介表》)。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试报名系统”窗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5月15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30日14:00—5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9:00—5月17日18:00

 

  注: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