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
发布时间:2020-04-29 15:12来源: 网络整理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校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关于做好辽宁省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4.审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部(学院)须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
少于 5 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
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4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关于做好辽宁省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 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 5 月开展复试。各学部(学院)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由各学部(学院)向考生公布准确复试时间。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 120%—140%(不含调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5
各学部(学院)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至少在复试前五日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部(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
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