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考生防疫
发布时间:2020-04-28 14:44来源: 网络整理 1.考生可于4月27日起,在“招考资讯网”()下载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5月2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2.考生须于5月2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手机要在亮码后交给带队教师或考点指定人员,不能带入考场。
3.5月2日至5月15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须于5月13日至5月15日,登录“招考资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条形码进入考场。
5.考生须听从考点和带队教师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或一般性装饰口罩。
8.考生若在5月2日至5月15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的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9.如属于离汉(武汉)返津的考生,须按我市统一规定,持天津健康码“绿码”,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离汉来津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98号)执行。
10.5月2日至5月15日,考生须每日配合报名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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